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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一、廉政法令、預防措施之擬訂、推動及執行:

    廉政法令之擬訂及修正、廉政風險評估之推動及執行、機關業務稽核與採購監辦事項之推動及執行、廉政會報之推動及執行、廉政研究之推動及執行。

    二、廉政興革建議之擬訂、協調及推動:

    機關廉政風險評估、風險業務稽核作業及針對可能造成違失或不法案件提出預警策進作為。

    三、辦理公務人員陽光法案業務:

    1.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辦理機關公職人員申報、受理民眾申請查閱等。
    2.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受理公職人員申請迴避及公開揭露事項。
    3. 高雄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受理員工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拒收餽贈事項。

    四、機關有關之貪瀆與不法事項之發掘與處理:

    受理檢舉貪瀆、查察作業違常單位及生活違常人員、調查民眾檢舉及媒體報導有關之弊端,鼓勵民眾勇於吹哨。

    檢舉管道:

    1.法務部廉政署多元檢舉管道:

    • 現場檢舉:廉政署北、中、南部地區調查組均設有專人負責受理現場檢舉事項。
    • (上班日08:30-12:30及13:30-17:30)
    • 電話檢舉:設置0800受理陳情檢舉免付費專線,電話為「0800-286-586」(0800-你爆料-我爆料)。
    • (上班日08:30-12:30及13:30-21:30;週休二日、國定假日08:30-12:30及13:30-17:30)
    • 書面檢舉:郵政信箱「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 傳真檢舉:傳真專線「02-23811234」。
    • 網路檢舉:開啟廉政署網站首頁「檢舉和申請專區」-「我要檢舉」。

     

    2.新建工程處政風室:

    • 現場檢舉: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6樓 政風室
    • 電話檢舉:07-3314162
    • 書面檢舉:80203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6樓 政風室

    五、機關公務機密及安全維護業務:

    訂定或修正機關維護作業規範、宣導維護法令及措施、推動資訊保密措施、處理洩密案件、危害或破壞機關及陳情請願事件之預防、協助處理。

    六、其他政風有關事項:

    辦理其他與政風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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